陳家樂
產品簡介
詳細介紹
4.1 電表在出廠時經(jīng)檢驗合格,并加封鉛印,可安裝使用,如無鉛封或貯存過久,應請有關部門重新校驗加封,方可安裝使用。
4.2 電表應垂直、不傾斜安裝在干燥通風的地方,安裝電表的底板應固定在堅固耐火,不易振動的墻上,電表高度約1.8m左右。
4.3 按線路圖接線,擰緊接線螺釘,并緊固一下端扭盒內連接板。
4.4經(jīng)互感器接入式電表其示數(shù)須乘以變比后,才是實際電能數(shù)。
4.5 一表一卡:用戶持有的射頻IC卡不能互換,遺失時應到供電部門(即售電處)補購一張。
4.6 購電準備:用戶須將射頻IC卡刷電表一次,便于將表內數(shù)據(jù)送回計算機數(shù)據(jù)庫。
4.7購電方式:售電時,將射頻IC卡放在射頻IC卡讀寫器,同時操作計算機,將用戶編號、預購電量、電量、限容方式及限容功率等加密寫入射頻IC卡。
4.8電卡使用:將購電卡插入卡座內,如是有效購電卡,則電表自動將數(shù)據(jù)讀入表內,LCD表顯示屏依次顯示:購電量、總購電量、電表次數(shù)、電量、等信息。刷完卡后請妥善保存。
4.9 運行顯示:電表運行過程中,液晶屏輪流顯示表內剩余電量及總用電量。
4.10超容:電表運行過程中,如果“剩余電量>拉閘電量”,則拉閘用戶已超容用電。如該電表被設置為超容斷電限容方式,則超容用電30~60秒后拉閘,將在拉閘2分鐘后恢復供電時間;如用戶刷購電卡響應可立即恢復供電。
4.11囤積*:如果購電量+剩余電量>囤積*(1000kWh),則購電量不讀入,顯示器顯示“剩余*”提示,卡內電量仍有效。
4.12預提醒:當表內剩余電量小于“聲光電量”時,“指示燈”將閃爍顯示提醒用戶購電。
4.13斷電告:當表內剩余電量小于“拉閘電量”時,“指示燈”閃爍顯示并且電表拉閘斷電,顯示“拉閘”提示符,提醒用戶購電。此時將射頻IC卡在電表上刷一下即恢復供電。如果拉閘后找不到本表射頻IC卡,可借用鄰居射頻IC卡插入,以恢復供電。
4.14購電提醒:當表內剩余電量小于“聲光電量”時,“指示燈”將常亮提醒。
4.15 故障申報:剩余電量顯示為零或負值時,顯示“拉閘”提示符,如電表仍繼續(xù)運行,用戶應立即購電,并主動向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