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用消防防爆對講機船用消防防爆對講機
本產(chǎn)品帶中國防爆電氣防爆合格證 ,和帶有防爆標志,通過中國防爆電氣防爆合格檢驗,帶有中國防爆電氣防爆合格證 及中國船級社等級CCS證 .
CY-VH03防爆對講機是根據(jù)GB 3836.1-2010《爆炸性環(huán)境 第1部分:設備 通用要求》及GB 3836.4-2010《爆炸性環(huán)境 第4部分:由本質安全型“i”保護的設備》的規(guī)定要求設計、制造,為本質安全型防爆對講機,經(jīng)國家防爆電氣產(chǎn)品質量監(jiān)·督檢驗中心檢驗合格,滿足本質安全型防爆要求。
對講機由外殼、天線、電路板、揚聲器、對講機用電池等部件組成,外殼采用防靜電阻燃材料制作,對講機電池采用嵌入式機械卡緊結構,密封性能好且可以拆卸,電池的供電回路串聯(lián)有雙重化電子限流電路,對講機電源開關未3107旋鈕開關,對講機按鍵為輕觸開關,保護措施為本安·保護。
防爆標志: Ex ib IIB T4 Gb
適用范圍:
對講機能在下列環(huán)境條件中長期可靠工作:
環(huán)境溫度:-20℃~+40℃;
大氣壓力:80kPa~110kPa;
空氣中標準氧含量:21%(體積比);
相對濕度:5%~95%(25℃時);
存在或可能存在ⅡA~ⅡB類,T1~T4組可燃性氣體、蒸氣與空氣混合形成的爆炸危險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