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tǒng)防雷技術規(guī)范
6 防雷施工
6.1一般規(guī)定
6.1.1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tǒng)防雷施工,應按本規(guī)范的規(guī)定和已批準的設計施工文件進行。
6.1.2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tǒng)防雷工程中采用的器材,應符合國家現(xiàn)行有關標準的規(guī)定,并應有合格證件。
6.1.3電工、焊工和電氣調試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6.1.4測試儀表、量具,應鑒定合格,必須在有效期內。
6.2接地裝置
6.2.1人工接地體在土壤中的埋設深度不應小于0.5m,宜埋設在凍土層以下。水平接地體應挖溝埋設,鋼質垂直接地體宜直接打入地溝內,其間距不宜小于其長度的2倍并均勻布置,銅質和石墨材料接地體宜挖坑埋設。
6.2.2垂直接地體坑內、水平接地體溝內宜用低電阻率土壤回填并分層夯實。
6.2.3接地裝置宜采用熱鍍鋅鋼質材料。在高土壤電阻率地區(qū),宜采用換土法、降阻劑法或其他新技術、新材料降低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
6.2.4鋼質接地裝置宜采用焊接連接,其搭接長度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扁鋼與扁鋼搭接為扁鋼寬度的2倍,不少于三面施焊;
2圓鋼與圓鋼搭接秋圓鋼直徑的6倍,雙面施焊;
3圓鋼與扁鋼搭接為圓鋼直徑的6倍,雙面施焊;
4扁鋼和圓鋼與鋼管、角鋼互相焊接時,除應在接觸部位兩側施焊外,還應增加圓鋼搭接件;
5焊接部位應做防腐處理。
6.2.5銅質接地裝置應采用焊接或熔接,鋼質和銅質接地裝置之間連接應采用熔接或采用搪錫后螺栓連接,連接部位應做防腐處理。
6.2.6接地裝置連接應可靠,連接處不應松動、脫焊、接觸不良。
6.2.7接地裝置施工完工后,測試接地電阻值必須符合設計要求,隱蔽工程部分應有檢查驗收合格記錄。
數(shù)字式接地電阻測試儀
6.3接地線
6.3.1接地裝置應在不同處采用兩根連接導體與室內總等電位接地端子板相連接。
6.3.2接地裝置與室內總等電位連接帶的連接導體截面積,銅質接地線不應小于50mm2鋼質接地線不應小于80mm2。
6.3.3等電位接地端子板之間應采用螺栓連接,其連接導線截面積應采用不小于16mm2的多股銅芯導線,穿管敷設。
6.3.4銅質接地線的連接應焊接或壓接,并應保證有可靠的電氣接觸。鋼質地線連接應采用焊接。
6.3.5接地線與接地體的連接應采用焊接。保護地線(PE)與接地端子板的連接應可靠,連接處應有防松動或防腐蝕措施。
6.3.6接地線與金屬管道等自然接地體的連接,應采用焊接。如焊接有困難時,可采用卡箍連接,但應有良好的導電性和防腐措施。
6.4等電位接地端子板(等電位連接帶)
6.4.1在直擊雷非防護區(qū)(LPZ0A)或直擊雷防護區(qū)(LPZ0B)與*防護區(qū)(LPZ1)的界面處應安裝等電位接地端子板,材料規(guī)格應符合設計要求,并應與接地裝置連接。
6.4.2鋼筋混凝土建筑物宜在電子信息系統(tǒng)機房*防護區(qū)(LPZ1)與第二防護區(qū)(LPZ2)界面處預埋與房屋結構內主鋼筋相連的等電位接地端子板,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機房采用S型等電位連接網(wǎng)絡時,宜使用截面積不小于50mm2的銅排作為單點連接的接地基準點(ERP)。
2機房采用M型等電位連接網(wǎng)絡時,宜使用截面積不小于50mm2的銅帶在防靜電活動地板下構成銅帶接地網(wǎng)絡。
6.4.3磚混結構建筑物,宜在其四周埋設環(huán)形接地裝置作為總等電位連接帶,構成共用接地系統(tǒng)。
電子信息設備機房宜采用截面積不小于50mm2銅帶安裝局部等電位連接帶,并采用截面積不小于35mm2的絕緣銅芯導線穿管與總等電位連接帶相連。
6.4.4等電位連接網(wǎng)絡的連接宜采用焊接、熔接或壓接。連接導體與等電位接地端子板之間應采用螺栓連接,連接處應進行熱搪錫處理。
6.4.5等電位連接導線應使用具有黃綠相間色標的銅質絕緣導線。
6.4.6對于暗敷的等電位連接線及其連接處,應做隱蔽記錄,并在竣工圖上注明其實際部位走向。
6.4.7等電位連接帶表面應無毛刺、明顯傷痕、殘余焊渣,安裝應平整端正 、連接牢固,絕緣導線的絕緣層無老化龜裂現(xiàn)象。
6.5浪涌保護器
6.5.1電源線路浪涌保護器(SPD)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電源線路的各級浪涌保護器(SPD)應分別安裝在被保護設備電源線路的前端,浪涌保護器各接線端應分別與配電箱內線路的同名端相線連接。浪涌保護器的接地端與配電箱的保護接地線(PE)接地端子板連接,配電箱接地端子板應與所處防雷區(qū)的等電位接地端子板連接。各級浪涌保護器(SPD)連接導線應平直,其長度不宜超過0.5m。
2帶有接線端子的電源線路浪涌保護器應采用壓接;帶有接線柱的浪涌保護器宜采用線鼻子與接線柱連接。
3浪涌保護器(SPD)的連接導線zui小截面積宜符合表6.5.1的規(guī)定。
6.5.2天饋線路浪涌保護器(SPD)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天饋線路浪涌保護器SPD應串接于天饋線與被保護設備之間,宜安裝在機房內設備附近或機架上,也可以直接連接在設備饋線接口上。
2天饋線路浪涌保護器SPD的接地端應采用截面積不小于6mm2的銅芯導線就近連接到直擊雷非防護區(qū)(LPZ0A)或直擊雷防護區(qū)(LPZ0B)與*防護區(qū)(LPZ1)交界處的等電位接地端子板上,接地線應平直。
6.5.3信號線路浪涌保護器(SPD)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信號線路浪涌保護器SPD應連接在被保護設備的信號端口上。浪涌保護器SPD輸出端與被保護設備的端口相連。浪涌保護器SPD也可以安裝在機柜內,固定在設備機架上或附近支撐物上。
2信號線路浪涌保護器SPD接地端宜采用截面積不小于1.5mm2的銅芯導線與設備機房內局部等電位接地端子板連接,接地線應平直。
6.5.4浪涌保護器SPD應安裝牢固,其位置及布線正確。
6.6線纜敷設
6.6.1接地線在穿越墻壁、樓板和地坪處應套鋼管或其他非金屬的保護套管,鋼管應與接地線做電氣連通。
6.6.2線槽或線架上的線纜,其綁扎間距應均勻合理,綁扎線扣應整齊,松緊適宜;綁扎線頭宜隱藏而不外露。
6.6.3接地線的敷設應平直、整齊。
7 施工質量驗收
7.1驗收項目
7.1.1接地裝置驗收項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接地裝置的結構和安裝位置。
2接地體的埋設間距、深度、安裝方法。
3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
4接地裝置的材質、連接方法、防腐處理。
5隨工檢測及隱蔽工程記錄。
7.1.2接地線驗收項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接地裝置與總等電位接地端子板連接導體規(guī)格和連接方法。
2接地干線的規(guī)格、敷設方法及其與等電位接地端子板的連接方法。
3接地線之間的連接方法。
4接地線與接地體、金屬管道之間的連接方法。
7.1.3等電位接地端子板(等電位連接帶)驗收項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等電位連接帶的安裝位置、材料規(guī)格和連接方法。
2等電位連接網(wǎng)絡的安裝位置、材料規(guī)格和連接方法。
3電子信息系統(tǒng)的導電物體、各種線路、金屬管道心臟信息設備的等電位連接。
4絕緣導線和絕緣層。
7.1.4屏蔽設施驗收項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系統(tǒng)機房和設備屏蔽設施的安裝。
2進出建筑物線纜的路由布置。
3進出建筑物線纜屏蔽設施的安裝。
7.1.5浪涌保護器驗收項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浪涌保護器的安裝位置、連接方法和連接導線規(guī)格。
2浪涌保護器接地線的導線長度、截面。
3電源線路各級浪涌保護器的參數(shù)選擇及能量配合。
7.1.6線纜敷設驗收項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接地線的截面、敷設路由、安裝方法。
2電源線纜、信號線纜的敷設。
3接地線在穿越墻體、樓板和地坪時的保護管。
(氧化鋅避雷器放電計數(shù)器測試儀)
7.2竣工驗收
7.2.1防雷施工結束后,應由建設行政高度重視部門組織業(yè)主、設計、施工、工程監(jiān)理等單位的代表進行驗收。
7.2.2防雷項目竣工驗收時,凡經隨工檢測驗收合格的項目,不再重復檢驗。如果驗收組認為有必要時,可進行復檢。
7.2.3檢驗不合格的項目不得交付使用。
7.2.4防雷項目竣工后,應由施工單位提出竣工驗收報告,并由工程監(jiān)理單位對施工安裝質量作出評價。
竣工驗收報告,宜包括以下內容:
1項目概述;
2施工安裝;
3防雷裝置的性能;
4接地裝置的開工和敷設;
5防雷裝置的防腐蝕措施;
6接地電阻以及有關參數(shù)的測試數(shù)據(jù)和測試儀器;
7等電位連接帶及屏蔽設施;
8其他應予說明的事項;
9結論和評價。
7.2.5防雷施工項目竣工,應由施工單位提供下列技術文件和資料:
1竣工圖
1)防雷裝置安裝竣工圖;
2)接地線敷設竣工圖;
3)接地裝置安裝竣工圖;
4)等電位連接帶安裝竣工圖;
5)屏蔽設施安裝竣工圖。
2被保護設備一覽表。
3變更設計的說明書或施工洽談單。
4安裝技術記錄(包括隱蔽工程記錄)。
5重要事宜記錄。
7.2.6防雷施工檢測項目內容和表格開工應符合本規(guī)范附錄C的規(guī)定。
1.接地裝置;
2接地線;
3接閃裝置;
4引下線;
5等電位接地端子板(等電位連接帶);
6屏蔽設施;
7電源浪涌保護器;
8信號浪涌保護器;
9天饋浪涌保護器;
10線纜敷設。
8 維護與管理
8.1維護
8.1.1防雷裝置的維護分為周期性維護和日常性維護兩類。
8.1.2周期性維護的周期為一年,每年在雷雨季節(jié)到來之前,應進行一次全面檢測。
8.1.3日常性維護應在每次雷擊之后進行。在雷電活動強烈的地區(qū),對防雷裝置應隨時進行目測檢查。
8.1.4檢測外部防雷裝置的電氣邊續(xù)性,若發(fā)現(xiàn)有脫焊、松動和銹蝕等,應進行相應的處理,特別是在斷接卡或接地測試點處,應進行電氣連續(xù)性測量。
8.1.5檢查避雷針、避雷帶(網(wǎng)、線)、桿塔和引下線的腐蝕情況及機械損傷,包括由雷擊放電所造成的損傷情況。若有損傷,應及時修復;當銹蝕部位超過截面的三分之一時,應更換。
8.1.6測試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值,若測試值大于規(guī)定值,應檢查接地裝置和土壤條件,找出變化原因,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
8.1.7檢測內部防雷裝置和設備(金屬外殼、機架)等電位連接的電氣連續(xù)性,若發(fā)出連接處松動或斷路,應及時修復。
8.1.8檢查種類浪涌保護器的運行情況:有無接觸不良、漏電流是否過大、發(fā)熱、絕緣是否良好、積塵是否過多等,出現(xiàn)故障,應及時排除。
8.2管理
8.2.1防雷裝置,應由熟悉雷電防護技術的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管理。
8.2.2防雷裝置投入使用后,應建立管理制度。對防雷裝置的設計、安裝、隱蔽工程圖紙資料、年檢測試記錄等,均應及時歸檔,妥善保管。
8.2.3當發(fā)生雷擊事故后,應及時調查分析原因和雷害損失,提出改進防護措施。
絕緣電阻測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