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建國
一、產(chǎn)品簡介
HDJB-II繼電保護校驗儀是武漢華頂電力設備有限公司在原繼電保護校驗儀的基礎上開發(fā)成功的新一代校驗裝置。本儀器內部的交直流電壓、電流源采用了新的電源技術,為現(xiàn)場人員將電源儀器技術用于其它試驗提供了便利,本儀器實現(xiàn)簡化操作的前提下,增加儀器的功能,能對各種常見的繼電器進行各項校驗且面板布置精巧,讓操作者操作簡便,一目了然,因而迎得了廣大用戶的*好評。
二、技術參數(shù)
1、輸出
交流電流:
0~100A/10V可調(可定做150A、200A)
0~20A/25V 可調
0~5A/8V 可調
交流電壓:0~250V/4A可調
直流電流:0~20A/25V可調
直流電壓:0~250V/4A可調
定值輸出直流電壓 24V 48V 110V 220V
毫秒表時間:0~99.9999s(可根據(jù)用戶要求改999.999s)
分辨率:0.1ms
2、儀器使用電源 AC220V±5%,50Hz±5%
3、功能
本儀器可對下述各種機械式繼電器或成組保護進行校驗:
(1)量度繼電器:包括電流、電壓型繼電器,可測量其啟動值、返回值及其系數(shù)。
(2)時間繼電器:可測量其啟動值,返回值及其動作時間,時間測量誤差不大于0.2ms。
(3)中間繼電器:各類帶啟動線圈和保持線圈的中間繼電器的校驗,能測量啟動值、返回值、保持值及動作時間。
(4)重合閘繼電器:可進行電容充電試驗、充電時間、重合閘時間、中間元件的測試。
(5)差動繼電器:可進行直流勵磁試驗、制動特性試驗、伏安特性試驗。
(6)其它各種非常見繼電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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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方應保證其提供的貨物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采用的是優(yōu)質材料和先進工藝,并在各方面符合合同規(guī)定的質量、規(guī)格和性能。供貨方應保證其提供的貨物經(jīng)過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保養(yǎng),在其壽命期內運行良好,供貨方應承諾設備的壽命不少于30年。在質保期內,由于供貨方設計、材料或工藝的原因所造成的缺陷或故障,在合理的期限內供貨方應免費負責修理或更換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機。
5.2質保期應為設備投運驗收后12個月或合同設備達到交貨地點18個月,質保期以先到為準。
5.3在質量保證期內,由于供貨方設備的質量問題而造成停運,供貨方應負責盡快更換有缺陷或損壞的部件,并賠償相應損失;同時,設備的質保期將延長,延長時間為設備重新投運后12個月。
5.4供貨方應對合同設備的設計、材料選擇、加工、制造和試驗等建立質量保證體系,并在合同設備的整個制造過程中嚴格按其執(zhí)行。
5.5對合同設備供貨方應采用有運行經(jīng)驗證明正確的、成熟的技術;若采用供貨方過去未采用過的新技術,應征得買方的同意。
5.6供貨方從其他廠采購的設備,一切質量問題應有供貨方負責。
6.1技術服務
6.1.1供貨方應一名工地代表,配合買方與安裝承包商之間的工作。供貨方應指派合格的有經(jīng)驗的安裝監(jiān)督人員和試驗工程師,對合同設備的安裝、調試和現(xiàn)場試驗等進行技術指導。供貨方指導人員應對所有安裝工作的正確性負責,除非安裝承包商的工作未按照供貨方人員的意見執(zhí)行,并且,供貨方指導人員應立即以書面形式將此情況通知買方。
6.1.2供貨方的工地代表,應在合同范圍內全面與買方工地代表充分合作與協(xié)商,以解決合同有關的技術和工作問題。雙方的工地代表,未經(jīng)雙方授權,無權變更和修改合同。
6.1.3供貨方技術人員代表供貨方,完成合同規(guī)定有關設備的技術服務,指導、監(jiān)督設備的安裝、調試和驗收試驗。
6.1.4供貨長沙市單相繼電保護校驗儀*長沙市單相繼電保護校驗儀*員詳細地解釋技術文件、圖紙、運行和維護手冊、設備特性、分析方法和有關的注意事項等,解答和解決買方在合同范圍內提出的技術問題。
6.1.5供貨方技術人員的技術指導應是正確的,如因錯誤指導而引起設備和材料的損壞,供貨方應負責修復、更換和(或)補充,其費用由供貨方承擔,該費用還包括進行修補期間所發(fā)生的服務費。買方有關技術人員應尊重供貨方技術人員的技術指導。
6.1.6供貨方代表應尊重買方工地代表,充分理解買方對安裝、調試工作提出的技術和質量方面的意見和建議,使設備的安裝、調試達到雙方都滿意的質量。如因供貨方原因造成安裝或試驗工作拖期,買方有權要求供貨方的安裝監(jiān)督人員或試驗工程師繼續(xù)留在工地服務,且費用由供貨方自理。如因買方原因造成安裝或試驗拖期,買方根據(jù)需要有權要求供貨方的安裝監(jiān)督人員或試驗工程師繼續(xù)留在工地服務,并承擔有關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