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建國
一:性能特點
1.電壓電流輸出靈活組合 輸出達4相電壓3相電流,可任意組合實現常規(guī)4相電壓3相電流型輸出模式,既可兼容傳統的各種試驗方式,HDJB-702S微機繼電保護測試儀(觸摸屏操作)也可方便地進行三相變壓器差動試驗和廠用電快切和備自投試驗。
2.操作方式 裝置直接外接筆記本電腦或臺式機進行操作,方便快捷,性能穩(wěn)定。
3.新型高保真線性功放 輸出端一直堅持采用高保真、高可靠性模塊式線性功放,而非開關型功放,性能。不會對試驗現場產生高、中頻干擾,而且保證了從大電流到微小電流全程都波形平滑精度優(yōu)良。
4.高性能主機 輸出部分采用DSP控制,運算速度快,實時數字信號處理能力強,傳輸頻帶寬,控制高分辨率D/A轉換。輸出波形精度高,失真小線性好。采用了大量先進技術和精密元器件材料,并進行了專業(yè)化的結構設計,因而裝置體積小、重量輕、功能全、攜帶方便,開機即可工作,流動試驗非常方便。
5.軟件功能強大 可完成各種自動化程度高的大型復雜校驗工作,能方便地測試及掃描各種保護定值,進行故障回放,實時存儲測試數據,顯示矢量圖,聯機打印報告等??煞奖氵M行三相差動保護測試。
6.具有獨立直流電源輸出 設有一路110V及220V直流電源輸出。
7.接口完整 裝置帶有USB通訊口,可與計算機及其它外部設備通信。
8.完善的自我保護功能 散熱結構設計合理,硬件保護措施可靠完善,具有電源軟啟動功能,軟件對故障進行自診斷以及輸出閉鎖等功能。
二:技術參數
1.交流電流輸出
輸出精度 0.2級
相電流輸出(有效值) 0~40A
三并電流輸出(有效值) 0~120A
相電流長時間允許工作值(有效值) 10A
相電流輸出功率 420VA
三并電流輸出時輸出功率 900VA
三并電流輸出時允許工作時間 10s
頻率范圍(基波) 20~1000Hz
諧波次數 1~20 次
2.直流電流輸出
輸出精度 0.2級
電流輸出 0~±10A / 每相,0~±30A / 三并
輸出負載電壓 20V
3.交流電壓輸出
輸出精度 0.2級
相電壓輸出(有效值) 0~120V
線電壓輸出(有效值) 0~240V
相電壓/線電壓輸出功率 80VA / 100VA
頻率范圍(基波) 20~1000Hz
諧波次數 1~20次
4.直流電壓輸出
輸出精度 0.2級
相電壓輸出幅值 0~±160V
線電壓輸出幅值 0~±320V
相電壓/線電壓輸出功率 70VA / 140VA
5.開關量及時間測量
工控型 | 備注 | |
開關量輸入 | 8路 | 空接點: 1~20mA,24V 電位接點接入:“0”:0~ +6V; “1”:+11 V~ +250V |
開關量輸出 | 4對 | DC:220V/0.2A;AC:220V/0.5A |
時間測量 | 測量范圍0.1ms ~ 9999s 測量精度0.1mS |
體積重量
工控型 | |
外形尺寸 | 410×360×200mm³ |
單機重量 | 20kg |
供電電源 | AC 220V±10%,50/60Hz |
環(huán)境溫度 | -10℃ ~ +50℃ |
6.繼電器試驗:
繼電保護類型 | 測試項目 | 建議試驗的模塊 | 備 注 |
信號繼電器 | 相應的測試項目 | 直流試驗
交直流試驗 | 若是要求交、直流混合輸入的中間繼電器,請在“交直流試驗”模塊中測試 額定電流太小的信號繼電器,可用測試儀的電壓回路輸出測試 |
時間繼電器 | |||
中間繼電器 | |||
重合閘繼電器 | |||
其它直流電壓、電流繼電器 | |||
電流繼電器 | 相應的測試項目 | 交流試驗 | 可在“交流試驗”專門的序分量模塊中測試序分量繼電器 也可在“I-t特性”模塊中測試反時限繼電器 |
過(欠)電壓繼電器 | |||
序分量繼電器 | |||
同步檢查(或相位比較)繼電器 | |||
反時限電流繼電器 | |||
差動繼電器 | 直流助磁特性 | 差動繼電器、差動諧波、交直流試驗、諧波試驗 | 試驗時請參考說明書中的“附錄5”正確接線 |
諧波制動特性 | |||
比例制動特性 | 差動繼電器、交流試驗 | ||
功率(方向)繼電器 | 相應的測試項目 | 功率方向及阻抗、交流試驗 | 測試功率(方向)繼電器前,應預先確定接線類型,和保護大致的動作邊界 |
阻抗繼電器 | |||
同期繼電器 | 相應的測試項目 | 同期試驗、交流試驗 | “同期試驗”模塊固定由測試儀的UA、UC分別作為系統側和待并側電壓輸出 |
頻率繼電器 | 相應的測試項目 | 頻率及高低周 | 單機試驗選擇“自動變頻”方式時,能測試頻率滑差定值 |
7.微機保護試驗:
方應保證其提供的貨物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采用的是優(yōu)質材料和先進工藝,并在各方面符合合同規(guī)定的質量、規(guī)格和性能。供貨方應保證其提供的貨物經過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保養(yǎng),在其壽命期內運行良好,供貨方應承諾設備的壽命不少于30年。在質保期內,由于供貨方設計、材料或工藝的原因所造成的缺陷或故障,在合理的期限內供貨方應免費負責修理或更換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機。
5.2質保期應為設備投運驗收后12個月或合同設備達到交貨地點18個月,質保期以先到為準。
5.3在質量保證期內,由于供貨方設備的質量問題而造成停運,供貨方應負責盡快更換有缺陷或損壞的部件,并賠償相應損失;同時,設備的質保期將延長,延長時間為設備重新投運后12個月。
5.4供貨方應對合同設備的設計、材料選擇、加工、制造和試驗等建立質量保證體系,并在合同設備的整個制造過程中嚴格按其執(zhí)行。
5.5對合同設備供貨方應采用有運行經驗證明正確的、成熟的技術;若采用供貨方過去未采用過的新技術,應征得買方的同意。
5.6供貨方從其他廠采購的設備,一切質量問題應有供貨方負責。
6.1技術服務
6.1.1供貨方應一名工地代表,配合買方與安裝承包商之間的工作。供貨方應指派合格的有經驗的安裝監(jiān)督人員和試驗工程師,對合同設備的安裝、調試和現場試驗等進行技術指導。供貨方指導人員應對所有安裝工作的正確性負責,除非安裝承包商的工作未按照供貨方人員的意見執(zhí)行,并且,供貨方指導人員應立即以書面形式將此情況通知買方。
6.1.2供貨方的工地代表,應在合同范圍內全面與買方工地代表充分合作與協商,以解決合同有關的技術和工作問題。雙方的工地代表,未經雙方授權,無權變更和修改合同。
6.1.3供貨方技術人員代表供貨方,完成合同規(guī)定有關設備的技術服務,指導、監(jiān)督設備的安裝、調試和驗收試驗。
6.1.4供貨方技術人員應對買方人員詳細地解釋技術文件、圖紙、運行和維護手冊、設備特性、分析方法和有關的注意事項等,解答和解決買方在合同范圍內提出的技術問題。
6.1.5供貨方技術人員的技術指導應是正確的,如因錯誤指導而引起設備和材料的損壞,供貨方應負責修復、更換和(或)補充,其費用由供貨方承擔,該費用還包括進行修補期間所發(fā)生的服務費。買方有關技術人員應尊重供貨方技術人員的技術指導。
6.1.6供貨方代表應尊重買方工地代表,充分理長沙市繼電保護測試儀*長沙市繼電保護測試儀*解買方對安裝、調試工作提出的技術和質量方面的意見和建議,使設備的安裝、調試達到雙方都滿意的質量。如因供貨方原因造成安裝或試驗工作拖期,買方有權要求供貨方的安裝監(jiān)督人員或試驗工程師繼續(xù)留在工地服務,且費用由供貨方自理。如因買方原因造成安裝或試驗拖期,買方根據需要有權要求供貨方的安裝監(jiān)督人員或試驗工程師繼續(xù)留在工地服務,并承擔有關費用。
6.2在供貨方工廠的檢驗和監(jiān)造
監(jiān)造按照DL/T586-95《電力設備用戶監(jiān)造技術導則》的規(guī)定執(zhí)行,生產過程中主要工藝階段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