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范圍 | |
本產(chǎn)品適用于交流額定電壓250V或直流500V及以下鐵路信號聯(lián)鎖、火警信號等各類電器儀表及自動裝置的連 | |
二、執(zhí)行標準 | |
SPTL/QB2002.10-03 |
三、使用特性 | | ||||||||||
1.電纜導體的*允許工作溫度應不超過 | |||||||||||
四、型號、名稱 | | ||||||||||
型儀表信號電纜、(IJYPVP)本質安全防爆電路用集散型儀表信號電纜。 | |||||||||||
五、規(guī)格范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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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電纜總廠*分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