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鞋包頭沖擊試驗機
的詳細介紹 安全鞋包頭沖擊試驗機
產品名稱:安全鞋耐沖擊試驗機,包頭耐沖擊試驗機,沖擊試驗機
產品型號:GX-5032
此設備時請務必規(guī)格。
試樣制備:在距離保護包頭后邊緣30MM處切下鞋頭,然后與保護包頭后邊緣齊平除去整個鞋幫部件。不要拆除包頭區(qū)域的鞋幫和襯里。如果鞋裝有一個活動鞋墊,測試時應在原位。
規(guī)格參數(shù):
落錘重量度:(EN)20±0.2KG,(BS,ANSI)22.7KG
產品說明:本機依據EN,ANSI,BS,CSA規(guī)范研發(fā),以100J或200J之動能,對安全鞋之鋼頭進行沖擊試驗,然后檢視其下陷程度,以了解安全質量,EN,ANSI,BS,CSA規(guī)格略有差略,訂購
安全鞋耐沖擊試驗機,包頭耐沖擊試驗機,沖擊試驗機
試驗裝置解析說明:
安全鞋耐沖擊試驗機:帶有一個質量20±0.2KG的沖擊錘,適合從事先設定的高度在垂直引導下自由落下以提供沖擊能量。應有機械裝置在**次沖擊后抓住沖擊錘,使得試樣只遭受一次沖擊。
沖擊錘應由長至少是60MM的楔形體組成,兩個楔面相交成90°±1°,楔面相交的頂端應成半徑為3±0.1mm的圓角。測試期間,頂端應與夾持裝置表面水平。
儀器基座質量應至少為600KG,并應固定一個尺寸至少400mm*400mm*40mm的金屬塊。
儀器應單獨置于足夠結實、足夠硬的、平坦和水平的地面上。
夾持裝置:由厚度是、至少是19mm、面積150*150mm、硬度至少是60HRC的光滑鋼板構成,鋼板上帶有固定叉,測試時用于夾住鞋包頭 端內底/鞋墊的前部,以確保在沖擊測試過程中不限制鞋頭的任何橫向擴展,固定叉應深入鞋子的前端,通過調節(jié)螺釘壓緊在內底上,并與底板平行。夾緊螺釘應用3±1N*M的扭矩固定。
試樣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