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焰光度計AP1200
火焰光度計AP1200
特點:
重復性:≤3%
檢測限:K:0.01ppm;Na:0.01ppm;
時間穩(wěn)定性:少于15秒(當樣品被送入火焰燃燒后);
漂移型:≤3%(當儀器穩(wěn)定30分鐘后);
提供部分三種線性標定方式:直線法,折線法,二次擬合法:
通過軟件可操作控制器
注意事項:
1、燃氣和助燃氣(空氣)必須是干燥的,純凈而沒有污染;
2、儀器與鋼瓶周圍不能擺放易燃易爆物品。
3、必須使用穩(wěn)定的 220V 的電源電壓,工作環(huán)境附近不能有功率較大、頻繁啟動的電氣設備。接地線必須可靠接地,不能用零線代替接地線。
4、操作過程,燃燒室與煙囪罩非常燙,不能將身體湊近或者用手觸摸這些地方,也不要從上而下張望;
5、排出的廢液在集中收集、不要隨意處置,適當處理;
6、保持霧化室、燃燒頭的清潔保養(yǎng),如果做了高鹽濃度樣品的測試,蒸餾水噴燒的時間要適當處長;
7、待測樣品必須是澄清的,不能含有顆粒狀物質,操作中經(jīng)常注意液面高度,使進樣管只吸取上層溶液。
8、在測試一些表面張力較大的樣品,需要加入適量的表面活性劑,同時注意在樣品、標準溶液和空白中都要加相同的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