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配要求 | |||||||
a) 樓道(室內,外)光纖分纖、配線箱應滿足上下進纜的要求,箱體的頂部與底部各應配置4個進線孔,且光纜固定與保護裝置應能滿足4根光纜同時固定的需求。如單獨使用下進纜,上部的進纜空需做密封處理。 | |||||||
b) 光纖熔接盤片應采用開啟式,并且光纜熔接盤與皮纜熔接盤安裝方式和尺寸要求一致。 | |||||||
c) 所有緊固件聯結應牢固可靠,箱體密封條粘結應平整牢固。 | |||||||
d) 箱門開啟角度不小于180o,門鎖的啟閉靈活可靠。 | |||||||
e) 光纜引入時其彎曲半徑應大于光纜直徑的15倍。 | |||||||
f) 光纜光纖在箱內布放時,不論在何處轉彎,其曲率半徑應不小于 30mm。 | |||||||
g) 蝶形引入光纜固定后的彎曲半徑不應小于10mm,在箱體內的預留長度不應小于0.5m。 | |||||||
h) 安裝在光分插片盒內的光分路器應使用牢固的材料固定在盒體內,光分路器的性能指標必須符合 招標技術規(guī)范書的要求。 | |||||||
i) 光分插片使用的光纖活動連接器應為SC型,兩個插頭任意連接的插入損耗≤0.5dB,回波損耗>35dB,其性能指標應符合 YD,T 1272.3-2005《光纖活動連接器第3部分:SC型》的要求。光分路器上聯端口使用的光纖活動連接器應為綠色,下聯端口使用的光纖活動連接器應為藍色,空閑端口不安裝光纖活動連接器。 | |||||||
j) 樓道光纖配線箱內光纖的終端、熔接、存儲,應在滿容量范圍內方便地成套配置。 | |||||||
j) 光分插片應采用模塊化、集成化,樓道分光分纖盒內應無跳接。 | |||||||
l) 樓道光纖配線箱廠家應提供所采用分光器的廠家和規(guī)格型號,并提供進貨證明。 | |||||||
2.5 工作單元 | |||||||
Ø 光纖配線箱的工作單元包括光纜固定裝置、接地裝置、光纖熔接盤片、光纖連接分配裝置、光分路器、尾纖連接器停泊區(qū)、皮線光纜固定區(qū)等。 | |||||||
Ø 不同容量、不同廠商的熔接盤片必須具有通用性和互換性。 | |||||||
2.6 功能要求 | |||||||
1 光纜的固定和保護功能 | |||||||
Ø 光纜引入設備時,必須有可靠的固定與保護裝置,固定后的光纜金屬攔潮層、鎧裝層及加強芯必須可靠連接至高壓防護接地裝置,光纜開剝后必須用塑料套管或螺旋管保護并固定引入光纖熔接裝置。 | |||||||
Ø 蝶形光纜的盤繞與綁扎必須自然平直,無扭絞、打圈等現象,宜采用必要的固定裝置,以確保不受到外力的擠壓和操作損傷。 | |||||||
2 光纜纖芯的終接功能: 設備的光纜終接裝置必須便于光纜光纖與光纜光纖或尾纖的熔接、安裝和維護等操作,同時必須具備富余光纜光纖的儲存空間。 | |||||||
3 光纖熔接接頭保護功能: 光纖接頭部分均必須保護。光纖與光纖熔接后,接頭部分必須用熔接保護套管加以保護。 | |||||||
4 纜纖適用性要求: 必須能適用符合GB,T 7424中規(guī)定的光纜,ITU-T G.652和ITU-T G.657規(guī)定的光纖或與之兼容的光纖,以及YD,T 1997-2009規(guī)定的接入網用蝶形光纜。 | |||||||
5 調纖功能: 通過尾纖能迅速方便地調度光纜中光纖序號以及改變傳輸系統(tǒng)的路由,尾纖長度必須滿足調纖操作要求。 | |||||||
6 門鎖: 光纖配線箱門鎖必須為防盜結構,具有良好的抗破壞能力,所有箱體需預留備用的傳統(tǒng)掛鎖鎖扣或其他備用解決手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