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yè)過氧碳酸鈉堆積密度測定裝置,堆積密度測定儀是依據(jù)國家標準GB∕T 25571-2010食品標準,食品添加劑活性白土的規(guī)定設計、生產(chǎn)。本裝置適用于食品添加劑活性白土堆積密度的測定。同時也滿足HGT2764-2008工業(yè)過氧碳酸鈉之行業(yè)標準關于堆積密度測定裝置要求。
測定裝置原理:粉塵從漏斗口在一定高度自由落下充滿量杯;測定松裝狀態(tài)下量杯內(nèi)單位體積的質(zhì)量,即堆積密度。
產(chǎn)品結構:
1、漏斗流出口直徑30mm;漏斗高度為:135mm,漏斗采用不銹鋼材料制成,
2、量筒直徑為:80mm,容積:500ml
4. 測量筒的標定
4.1. 稱量干燥的測量筒和一塊平板玻璃(刮板)的總質(zhì)量。
4.2. 將蒸餾水注滿測量筒,用刮板仔細地刮去測量筒頂部的蒸餾水,使刮板緊貼測量筒的頂部。當玻璃刮板到位后,揩干多余的蒸餾水,稱其總質(zhì)量。 v=m 。
5. 測量方法
5.1. 試樣的制備:將待測試樣置于烘箱中,于1100C的溫度下干燥1小時,測量前冷卻至室溫。
5.2. 用一個250mL的燒杯裝滿待測試樣。關閉漏斗的排放口并將測量筒置于其出口中心。將試樣倒入漏斗,打開漏斗的排放閥使磨料自由地下落,直到全部流完,此過程應避免振動。
5.3. 用一直尺刮去測量筒上多余的試樣,刮料時直尺與測量桶上口平面約成450角,相互垂直刮四次。這一過程應防止壓實測量筒中的試樣,避免振顫。然后稱量測量桶中試樣的質(zhì)量。
5.4. 按下式計算堆積密度:Pap = m1/V
式中:Pap -------待測試樣的堆積密度,單位:g/cm3;
m1--------測量筒中試樣的質(zhì)量,單位:g;
V---------測量筒的容積,單位:cm3。
5.5. 一個試樣應重復測量三次,取三次測量結果的算術平均值作為被測試樣的堆積密度值。
5.6. 同一操作者用同一臺儀器重復測定的結果,其誤差不得超過±0.02g/c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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