鎧裝通信電纜HYAT53 30*2*0.5制造商
(1)通信電纜護套以內的所有間隙應有有效的阻水措施,包帶及其內外的纜芯間隙宜用填充復合物連續(xù)充滿。內套和護套之間的間隙可用填充復合物連續(xù)填充或連續(xù)放置吸水膨脹帶。
(2)充油電纜的浸水及護套的透潮性能應符合GB、IEC的有關規(guī)定。
1.2.3護層
通信電纜護層結構采用內護層為雙面涂塑鋁帶粘接PE護套+雙面涂塑軋紋鋼帶+低煙、無鹵、阻燃聚乙烯外護套。其中:
(1)內護層的雙面涂塑鋁帶應符合YD/T 723.2-94有關規(guī)定。鋁帶標稱厚度為0.2mm;
(2)鋁塑復合帶搭接的重疊寬度應不小于6mm;
(3)軋紋鋼帶內側與護套間應均勻而連續(xù)地填滿符合YD/T 839規(guī)定的涂覆復合物,或其它阻水材料。鋼帶標稱厚度為0.15mm,并應符合YD/T 723.3有關規(guī)定。鋼塑復合帶與聚乙烯外護套間任何部分的平均剝離強度在18^-27℃下應不小于1.4 N/mm;鎧裝通信電纜HYAT53 30*2*0.5制造商
(4)聚乙烯外護套(PE)的厚度應符合GB 2952.3的有關規(guī)定。黑色聚乙烯護套的材料應滿足低煙、阻燃、無鹵并能防太陽光輻射的使用要求;
(5)護層、護套應滿足IEC754-1、2及GB/T 18380.31-2008、GB/T 17651.2-1998的有關規(guī)定;
(6)投標方應提供所用聚乙烯外護套的材料組成、產(chǎn)地及測試方法和標準。
1.2.4電纜阻燃性
成品電纜阻燃特性執(zhí)行GB/T 18380.31-2008,但不應影響其他各項指標。
1.2.5機械性能鎧裝通信電纜HYAT53 30*2*0.5制造商
電纜的機械性能包括:抗拉強度、沖擊、震動、彎曲等,其指標在合同中。機械性能的實驗方法應按GB7424的有關規(guī)定,由投標方提出,在合同中商定。
1.2.6電纜允許的Z小彎曲半徑:為纜外徑的15倍。
1.2.7電纜的適用溫度范圍為:-20℃~+70℃;通信電纜使用壽命≥ 25年;
1.2.8充油電纜的浸水及護套的透潮性能應符合GB、IEC的有關規(guī)定。
1.2.9電纜盤長
電纜制作長度由采購方和電纜生產(chǎn)廠家,根據(jù)Z終配盤盤長商定。配盤應以盡量減少區(qū)間內接頭為原則。
1.2.10電纜外護套尺碼標記
成品電纜護套上應沿其長度方向間隔不大于1m噴制制造廠名或其代號、電纜型號、制造年份、本線路名稱、使用專業(yè)等,噴涂內容招標方確定。
成品電纜護套上應噴制以m為單位的長度標志;長度標志的間距為1m,誤差應不大于5‰。
1.2.11包裝及標志應符合GB/T 13849有關規(guī)定
電纜盤上應標明:制造廠名稱、電纜型號、規(guī)格、線路名稱、用途、電纜長度(m)、毛重(kg)、制造年月、表示纜盤正常旋轉方向的箭頭、標準編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