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量程裝在鍋爐、壓力容器上的壓力表,其大量程(表盤上刻度極限值)應與設備的工作壓力相適應。壓力表的量程一般為設備工作壓力的1.5~3倍,取2倍為佳。若選用的壓力表量程過大,由于同樣精度的壓力表,量程越大,允許誤差的值和肉眼觀察的偏差就越大,則會影響壓力讀數的準確性;反之,若選用的壓力表量程過小,設備的工作壓力等于或接近壓力表的刻度極限,則會使壓力表中的彈性元件*處于變形狀態(tài),易產生*變形,引起壓力表的誤差增大和使用壽命降低。另外,壓力表的量程過小,萬一超壓運行,指針越過量程接近零位,而使操作人員產生錯覺,造成更大的事故。因此,壓力表的使用壓力范圍,應不超過刻度極限的60~70%.(2)工作用壓力表的精度是以允許誤差占表盤刻度極限值的百分數來表示的。精度等級一般都標在表盤上,選用壓力表時,應根據設備的壓力等級和實際工作需要來確定精度。
(3)表盤直徑為了使操作人員能準確地看清壓力值,壓力表的表盤直徑不應過小,如果壓力表裝得較高或離崗位較遠,表盤直徑應增大。
(4)壓力表用于測量的介質如果有腐蝕性,那么一定要根據腐蝕性介質的具體溫度、濃度等參數來選用不同的彈性元件材料,否則達不到預期的目的。
(5)日常重視使用維護,定期進行檢查、清洗并做好使用情況記錄。
(6)壓力表一般檢定周期為半年。強制檢定是保障壓力表技術性能可靠、量值傳遞準確、有效保證安全生產的法律措施。